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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4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2324    [打印] [关闭] [收藏]

转发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理单位: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已于20099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管[2009]16号)文件,请你们到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zjjs.com.cn/websolution/default.aspx,并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报名工作,以确保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

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规定,考试成绩在本年度有效,不作滚动处理,即参考人员均需参加当年所有科目的考试。

2、学历时间要求:报考人员以学历报名的,中专生毕业时间必须在20019月之前、大专生毕业时间必须在20049月之前、本科生毕业时间必须在20069月之前。

3、职称要求:报名人员的职称必须是由浙江省(部)、市级人事部门评定的才有效。

4、所有以往报考未通过人员均按初次报名进行报名程序。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附件:

     关于2009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建管函(2009)16号

各相关监理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能力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管〔2006〕36号),经研究,决定组织2009年度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注册地在我省的各监理单位及外省进浙监理单位中未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省监理工程师考试。
   (一)具有浙江省人事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及以上;
   (三)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后工作5年及以上;
   (四)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工作8年及以上并从事监理工作3年以上。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0年01月03日     8:00~11:30       建设工程监理基础
  2010年01月03日    14:00~17:3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考试形式和题型设置
  省监理工程师考试不分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础》考试试题为客观题,设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题型,采用答题卡答卷,计算机阅卷。科目《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考试试题为主观题。
  四、考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休息天顺延)。其中杭州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9日、10日、11日; 宁波、温州、绍兴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12日、13日、14日;金华、台州、衢州、丽水、嘉兴、湖州、舟山市企业申报时间为10月15日、16日、17日。请各监理企业严格参照相应的报名时间前来报名,非对应时间不予受理。每个单位只能报一次名,不能重复报名。
  2.报名程序
   (1)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组织具备考试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并将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一),含电子版及纸质汇总表,连同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材料,一并报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所有以往报考未通过人员均按初次报名进行报名程序。
   (2)省建设监理协会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审查。在2008年考试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及2008年省监理工程师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报名。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一份,双面复印,按次序装订。
 (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二);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的人员,应提供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提交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1张自行粘贴在考试报名表上,另1张照片根据汇总表名单顺序在A4纸上进行排列粘贴,照片下面相对应用正楷注明人员姓名,并在空白处注明单位名称)。
  4.报名材料制作要求:
 (1)汇总表中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应与身份证人员复印件中姓名文字及号码核对无误,单位名称为公司公章全称,不得加分公司或者项目部等字样。
 (2)个人报名表必须由本人进行填写、签名,不得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求清晰。
   (二)准考证制作与发放
  准考证由我局统一制作。各企业于12月17日-18日到省建设监理协会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不再另作通知,领取准考证以企业为单位,凭介绍信领取。
   (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备的不予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浙江建设信息港上公布。
  五、工作分工
  1.我局统一组织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工作,负责制定考试工作标准及全省考试的考风考纪监管工作;
  2.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全省范围内考生的报名及审核、准考证发放、考场的安排、考试期间试卷的运输、安全保密,考场纪律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收费标准
  按浙价费(2001)410号文核准的考务费标准收取。即40元/人•门。考务费由各企业在考试报名时一并上缴。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及个人应对所填表格中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一年内不得申报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单位弄虚作假的,给予全省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允许该企业人员参加考试。
 (二)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714室。
  联系电话:0571—81956265  81956263
  附件: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表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00九年九月十八日

浙建监协办 [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