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精神,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 、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因季节变化,从10月1日起,上下班作息时间如下: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0—5:00
节假日期间,各分公司、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现场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