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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将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10-08-27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2739    [打印] [关闭] [收藏]

8月21日上午,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仪式在鑫都国际大酒店举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路桥分局局长张辉与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芮勇草签协议,由其承建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发电项目,并享有29年的特许经营权。该区副区长叶维增出席签约仪式。
  垃圾焚烧发电为国家鼓励的新能源利用项目,近年来在全国推广。与垃圾填埋相比,垃圾焚烧发电具有节约土地资源、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等好处。在该区,垃圾填埋场已经满负荷运转,亟需新的垃圾处理方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改善台州市区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状况,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加快生态市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具有承建此类项目的经验,有信心按约完成项目建设。并承诺,垃圾焚烧项目将在24个月时间内保质保量建成投产,将建成花园式工厂。
  据悉,该项目一期将主要供路桥区及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使用,达到日处理800吨,年处理30万吨的规模,以后随规模扩大,服务范围将延伸至全市。该项目运作以后,该区的垃圾填埋场将进行封存,全部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